一个烟头引来森林火灾 一男子在黑龙江被判刑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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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9日16:57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5月29日电(记者范迎春 刘颖)因为顺手扔掉一个烟头引发森林火灾,罗乾坤以失火罪日前被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现年40岁的罗乾坤是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人,不久前来黑河市泉山地营子打工。5月20日,罗乾坤在播种过程中,因链轨车发生故障返回地营子。途中,他在四轮车上将没有掐灭的烟头顺手扔在路边的草地上,引燃荒草后酿成重大森林火灾。经核实,火灾总过火面积达 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查清罗乾坤的犯罪事实。爱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依法判处罗乾坤有期徒刑7年。 今春以来,黑龙江省已发生林火100多起。其中已查明原因的,多为野外吸烟、烧荒等人为因素引起。(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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