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要债上塔吊寻死 民警开导将其劝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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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0日00:45 兰州晨报 | ||
本报讯(记者石玉龙、陶晓春) 5月29日上午11时许,一男子在屡次向某建筑公司索要30000元欠款未果的情况下,竟爬上工地上一30多米高的塔吊吊臂,声称不给钱就要跳下去。 据了解,爬上塔吊的男子是江西新港建材公司的销售员吴良缘。2002年11月初,吴和会宁第二建筑工程总公司第四分公司签定了总价值5万元的竹胶模板供货合同,合同上规定在接到货后20天内付清总价款。11月16日,货全部到位,但是会宁工程公司只付了2万元货款 5月29日,吴再次来到位于火车站附近的兰州建筑通用机械厂内一工地向工程公司负责人之一王某要钱时,两人发生争执。吴某一怒之下爬上了工地上高达30多米的塔吊吊臂,并大叫:“如果不给钱,我就跳下去不活了!” 10分钟后,盘旋路110巡警和火车站派出所的民警先后赶到现场,在民警们的耐心劝说和开导下,吴某终于爬下了塔吊,随后火车站派出所将工程公司王某和吴某一同带到派出所调查处理此事。工程公司刘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公司不是不付款,今天早晨大老板不在,只是让他等一会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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