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月余又强奸猥亵7幼童 北京色魔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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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0日19:1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30日电 出狱未满两个月,年仅20岁的郭巍就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短短20天之内,他竟强奸、猥亵了7名未满14岁的幼童。据北京晚报报道,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郭巍死刑。 郭巍是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乡居民,1998年曾因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2年7月25日才刑满释放。2002年9月26日下午,12岁的小姑娘云云放学回家,在半路上被郭巍拦住 北京市一中院认为,郭巍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并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且郭巍系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重新犯罪的累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郭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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