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强奸猥亵7名北京未满14岁的幼童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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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31日02:00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文学)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刑出狱还不到两个月,恶魔郭巍又将多名幼童强奸、猥亵。昨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认定郭巍强奸、猥亵7名未满14岁的幼童,并对他人实施抢劫,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元。 现年20岁的郭巍是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乡农民,1998年曾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 2002年10月11日,民警将欲再次实施强奸犯罪的被告人郭巍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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