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生子索赔150万 “妻子”索赔青春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2日03:57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黄珊 通讯员金锋 赞锋)一对患病双胞胎男婴因拖欠医院医疗费,院方遂将其父母告上法庭。由于孩子是父母非法同居所生,其生父还没等儿子出世就“人间蒸发”了。这场打了1年多的官司,近日终于有了结果。 双胞胎住院8个月欠7万 2001年6月26日,广东佛冈县少妇阿香(化名)产下一对双胞胎男孩。因孩子一落地就患病,阿香当月便将孩子转院至省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保健院”)治疗,当时交了住院押金1万元。到去年2月底,入院8个月的双胞小兄弟的病没治好,却已花费医疗费近8万元,孩子的妈妈阿香称没有钱交了,而孩子的爸爸黄某又从未露过面。保健院多次催讨未果,眼见孩子的医疗费用与日俱增,去年2月遂一纸诉状将黄某和阿香告上法院,索要医疗欠费近7万元。 已婚无良男子非法同居生子 1997年初,年仅19岁的阿香认识了比自己大8岁的广州男子黄某。在认识不到两个月后,双方互有好感,还没办证两人就同居了。据阿香称,在她老家佛冈,乡亲们都以为他们已是夫妻,她的父母还多次催促他们早点登记结婚。2000年底,阿香怀孕了,黄某却在这时借故与她闹矛盾,离开了佛冈,此去便杳无音讯。 凄惨的阿香生下双胞胎儿子,不想孩子却患病,同居苦果全要她一人承担。孩子出世不久,阿香便将狠心出走的黄某送上了被告席,要求与之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并向其索赔孩子的医疗费、青春费等150万元。 海珠法院审理后查明,黄某早已在广州结婚生子,却还与阿香非法同居产子,对他俩因非法同居产生的法律后果,黄某须承担主要责任。去年1月,海珠法院做出缺席判决,解除黄某与阿香之间的非法同居关系;一对双胞胎儿子由阿香携带抚养,黄某须每月支付两小孩850元至其18周岁止;阿香生子和两小孩的治疗费用,黄某须承担70%;阿香的青春费、精神损失费等诉请被驳回。 拿到一审判决的阿香不服气,又将案子上诉至广州中院。今年1月,广州中院做出的二审维持了原判,阿香只得将在医院住了1年半的孩子接出了医院。同时,海珠法院近日还作出缺席判决:由于已婚男子黄某与人非法同居生子,犯有主要过错,因此须承担孩子7成医疗费,阿香承担3成,但法院同时判决他俩须对医院的债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六一”前夕,阿香拿到了判决。可是黄某至今仍“蒸发”人间,逃避自己风月一场的责任,眼见孩子一天天长大却不见爸爸,阿香苦恼极了。
订两性学堂,打开性爱心门,赢取彩信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