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银行会计科长勾结外人骗钱284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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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2日07:43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韩俊杰 通讯员康凯)郑州市一银行“蛀虫”勾结外人,短短4个月就骗走本行资金2843万元。日前,建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会计科原科长王利明因犯票据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据了解,1999年春节前后,王利明与苗平、王翔等人密谋,以先向王利明工作的银行揽储存款,再伪造转账支票把钱转出,最后提取现金的办法骗取资金。 1999年4月,李华(在逃)将揽到的河南省博通公司1100多万元存到王利明所在的建行郑州市建设路支行,然后通过假支票、汇票分5次共从该行博通公司的账户上转出资金1080万元,全部提现后分赃。 从1999年4月至7月,在短短的4个月时间里,他们用同样的手法,共骗走2843.2万元。分赃后,绝大部分钱款被他们挥霍一空。至2001年5月17日涉案人员被抓获时,仅追回现金人民币288万元、美元7.1万元和3辆轿车。 一审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利明的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遂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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