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肚子疑食“毒大米” 工商所调查解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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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2日09:31 长江日报 | ||
武汉晨报讯(记者冯麒 通讯员郑德喜) 吃坏了肚子,怀疑系食用“毒大米”所致,向经营户索赔千元,5月22日,经工商人员调解,问题终获解决。 前不久,家住花桥的王女士在附近一粮油店买了30公斤大米,谁想吃后全家拉肚子,联想到煮饭时米中似乎飘有油味,王女士便怀疑所购的可能是“毒大米”。她找到经营户,并提出1000余元的赔偿要求,经营户否认,双方争执不下,王女士便投诉至江岸工商分局。 工商人员经调查发现,经营户所售并非“毒大米”,而系不慎将油壶弄泼,浸入米袋所致。尽管事出有因,但米中掺油仍属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法规,经营者仍应给予适当补偿。经工商人员协商,经营户同意向消费者赔礼道歉,收回已出售的大米,并给予100元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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