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娱乐场所招工 上班陪富婆找乐夜薪上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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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2日12:42 扬子晚报 | ||
昨日上午10点,一位年仅20岁的小伙子找到本报“新闻110”记者,哭诉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我姓周,安徽天长人,今年刚20岁,原在南京长白街一家餐馆上班。两天前,我见到一则招聘广告,称是歌舞娱乐场所招工,月薪4000到6000元。我立即动了心辞了工作,到位于中山南路上一家商务楼里的招聘单位报了名,对方让我交了300元报名费。5月29日,招聘单位介绍我到升州路上一家歌厅上班,去了后我才知道,上班就是让我陪找乐的富婆。我硬着头皮和一个女的进了包间,谁知没说几句话,对方就动手动脚,还说要带我回家,陪 站在记者眼前的周某高约1.74米,长得白白净净。为了弄个明白,记者让周某陪同再去该单位应聘,报名处在商务楼的407房间。一进门,记者就发现,根本不是什么招聘单位,而是一家中介公司,报名费高得离奇,少则百元,多则几百。该公司什么工都招,目的就是收高额报名费。当记者提出想到歌厅去干活时,对方看了我一眼说:“你太老了,人又不帅,没女人喜欢。”而在升州路上的该歌厅,曾多次被查封过,但眼下又开张了。劳动部门再次重申:招工不得收报名费。劳动部门通过本报“新闻110”提醒找工作的人员说,应聘时一定要睁大眼睛,看对方是否有合法的招聘手续,一旦出现问题,可打025-6590900举报,将对其严厉查处。耿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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