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非典实施犯罪 “东北三鹰”被判拘役五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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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3日07:28 新华网 | ||
2日昨天上午,海淀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再次审结两起利用非典疫情实施犯罪的案件。其中,利用北京非典疫情,冒充是“东北三鹰”黑社会组织的被告人狄新祥,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拘役5个月。 4月28日,正值北京非典疫情十分严重之际,来自江苏的27岁民工狄新祥冒充杀人放火的“东北三鹰”,写下了三封敲诈勒索信。写好敲诈信后,狄新祥来到海淀区紫金庄园三建红 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狄新祥在北京非典疫情严重之时,借非典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狄新祥被抓获后能坦白部分犯罪事实,勒索的数额相对较小,且其行为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由此作出上述判决。 在海淀法院同时开庭审理的另一起利用非典疫情实施犯罪的案件,昨天也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郭林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月24日,海淀区清河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商户、被告人郭林,代表商户与市场管理部门谈判,其以非典疫情影响生意为由要求市场管理部门减少租金。因当天没有协商一致,双方定于25日下午继续谈判。但25日上午,郭林伙同其他停业的商户在该市场内踢砸没有停业商户的摊位,阻止其正常经营,并殴打维持市场秩序的保安员,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文/李罡 李东民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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