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将出台新法例 强奸重犯个人资料将公诸于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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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3日13:39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台湾消息:一项新的法例将获得通过,根据这一新的法例草案,强奸重犯不仅要服刑,他们的姓名、照片和法院的判决,还将会公布于众。未来凡犯下严重性侵害案件者或是性侵害累犯,除了服刑外,将依情节轻重,必须接受当局5到10年间定期、定点的“身份资料注册”。注册的资料内容包括对强奸犯身份的认定、其照片以及个人特征如指纹等。这一草案的用意在于提醒社区民众提高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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