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责任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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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3日15:21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6月3日电(曹文 叶逢春) 江西省南康市祥发贸易有限公司利用公司取得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00多万元出售,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赣州市中级法院近日分别判处被告人郭侠乾和郭元钦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和6万元。 2000年7月,被告人郭侠乾开办祥发贸易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照相器材、五金交电等。随 公安机关查明,2000年11月21日,郭侠乾从公司微机操作员处要来从国税局领购的25份电脑版专用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号码,然后与同乡郭元钦利用防伪税控金税卡和IC卡,用从深圳取得的伪造的专用发票虚开出与公司所领25份电脑版专用发票相同号码的发票,并将虚开的专用发票发给深圳相关企业进行抵扣从中牟利。为逃避、阻碍税务检查,他们故意将防伪税控电脑硬盘格式化,破坏了防伪税控系统中的金税卡黑匣子和报税IC卡,7天后公司向国税局缴销了未填用电脑版专用发票。 南康市国税局随后将金税卡黑匣子送往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单位进行解密发现,祥发贸易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达2079.94万元,税额达353.59万元,给国家税收造成巨大损失。在购、销两地国税局和公安机关的努力下,截至今年5月底已追回抵扣税款214万元。 法院宣判后,郭侠乾和郭元钦没有提出上诉。(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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