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诽谤哥哥实施强奸 侄儿状告姑姑为父讨清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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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02:19 时代商报 | ||
法院将被告人以诽谤罪判刑 仅仅因为与兄长不和,岫岩农妇王淑芬竟四处散布亲哥哥欲强奸她。忍受不了妹妹的恶意诽谤,哥哥含辱上吊自杀。死者儿子一怒将亲姑姑告上法庭。目前,法院以诽谤罪判处王淑芬有期徒刑二年,可王淑芬不服。近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作出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哥哥为正义只好舍亲情 据了解,兄妹失和始于哥哥王俊林拒绝为妹妹做“伪证”。1997年,王淑芬将邻居朱某告上法庭,诉称:自己孩子所患的“抽风病”系被朱某家的狗在二年前咬伤所致,要求朱某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耿直的王俊林得知情况后,多次劝其妹要和邻居好好相处,但王淑芬未予理会。出乎妹妹意料的是,此案在审理时,哥哥王俊林作为证人,没有向着自己说话,反而如实向法庭证明其妹孩子的伤不是狗咬伤造成的,这一证言直接导致了王淑芬的败诉。从此,王淑芬对哥哥心存不满。 哥哥不堪其辱上吊自杀 一次,兄妹二人碰巧相遇,王淑芬便让其子打王俊林,其子将王俊林的腿踹肿。事后,王淑芬却恶人先告状,硬说王俊林将其打伤,住院20多天,并提起诉讼要求哥哥赔偿。诉讼过程中,王淑芬还在当地政府部门、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人群聚集处,多次宣扬其兄要和她发生性关系。 沸沸扬扬的丑闻压得王俊林抬不起头。为证明自己的清白,王俊林当众跪在村干部面前哭诉,还专门领着妻子到司法部门要求和妻子离婚,后经司法部门耐心地说服,王俊林才打消了离婚念头。 谁知2001年10月17日上午11时,王俊林竟含冤上吊,卒年55岁。 儿子以法为父讨清白 2002年10月,王俊林的儿子王毅以其姑姑多次在公共场合散布其父曾钻进其姑被窝并欲强奸的虚假事实,损害了其父的人格,导致其父自杀身亡,已构成诽谤罪,要求法院依法追究其姑王淑芬的刑事责任。 日前,法院决定逮捕王淑芬。庭审中,在庄严的法律面前,王淑芬一改往日的泼相,终于低下头承认其兄王俊林没有对其实施强奸行为,但否认了诽谤其兄的事实。岫岩法院庭审后认定,王淑芬在公开场所多次散布王俊林企图对其强奸,公然损害了他人名誉,造成了王俊林自杀身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诽谤罪,依法判处王淑芬有期徒刑二年。周建新主任记者曲刚(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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