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幼女数次遭奸淫 受害人提出民事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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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04:25 青年时报 | ||
□通讯员尚法 时报记者曾建宁 时报讯 年仅8岁、4岁(案发时)的女孩晶晶、露露,寄养在保育员李丽家,却遭到了李丽丈夫王阿虎的数次奸淫。 在王阿虎已被判处无期徒刑后,晶晶和露露昨天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 晶晶和露露各自的父母工作繁忙,从1996年开始,两女孩就先后寄养到了幼儿园保育员李丽家中。同时寄养在李丽家的,还有晶晶的弟弟小豪。 2000年4月,晶晶妈妈张女士听小豪说起,大伯(王阿虎)经常给姐姐钱。张女士觉得蹊跷,追问之下,晶晶这才说出多次被大伯欺负的事。 “当时我气坏了,我找到李老师,她说不知道有这事。后来,她向我求情,求我不要报案。”张女士说,“我想想这事要是传出去,会影响女儿一辈子,所以也就没有报案。”直至2002年,因晶晶被强奸所致的外阴充血、炎症久治不愈,张女士才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今年4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阿虎无期徒刑。 罪犯是伏法了,但受害者幼小的心灵却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两个小女孩从此整日沉默寡言。 两女孩的监护人认为,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李丽与女孩同居一室,却对她们的身体情况不闻不问;在她们告诉李丽“大伯耍流氓”时,李丽既没有采取措施及时制止,也没有及时与她们的父母取得联系。正是由于李丽的不作为,导致王阿虎的犯罪行为得以多次实施,故她们向李丽夫妇提起民事诉讼。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文中未成年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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