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被制成玩具 尺寸图案不符规定引起学校抵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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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08:10 新华网 | ||||
神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竟被制成糖果玩具,且尺寸、图案与法律规定严重不符。这种糖果玩具日前在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首次出现之后,遭到了当地学校的强烈抵制。据《信息时报》报道,记者从虎门镇获悉,该镇有关部门正在对该产品进行全面清查收缴,当地警方已介入对该产品来源的调查。 记者于5月30日接到虎门镇一名学生家长报告后,即刻赶往当地进行调查,发现这种糖果玩具在市面的蔓延,已经在当地学校和有 记者发现这种“小国旗”的旗杆是空心的塑料管,里面装着彩色的小糖果。“小国旗”制作非常粗劣,其图案存在明显错误,本应位于旗面左上方的五角星,竟被印制到旗面的右下方。记者用卷尺量取5面这样的“小国旗”,发现尺寸存在不同的差异,长、宽的比例分别在25:8和16:5之间,明显达不到法定长、宽比例为3:2的要求。 “小国旗”事件的发生引起了当地教育界人士的担忧,纷纷要求有关部门彻底查清这种“小国旗”的来源。对这种随意制造国旗、违反《国旗法》的行为,应坚决依法制裁。 国旗及其图案不得做商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关于“国旗制法说明”中明确规定:旗面为红色,长方形,其长与宽为三与二之比,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八条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等,违者将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显然这“小国旗”的制造商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文/王伯乐)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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