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近日判决罕见破坏生产经营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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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09:09 华商晨报 | ||
因为嫌工资少,两名大连远洋水产有限公司的船长相约从印尼私自返航回大连,但当轮船从茫茫大海起航返回的那一瞬间,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破坏生产经营罪…… 贪婪 嫌挣的少决定返航 山东人毕监钢今年38岁。2002年1月上旬,毕监钢和大连顺发船务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签 2002年1月17日,毕监钢和周业安起程,在海上航行了大半个月, 两艘渔船到达印尼海域进行捕鱼作业。 令毕监钢想不到的是海上作业竟是如此的艰苦,根本没有想像中的浪漫。“工资还少得可怜,不如咱们回去吧,或者到哪个富裕的国家去打工。”一个月以后,毕监钢在聊天中向周业安提出了这个“高见”,马上得到了周的赞同。 无情 遗弃3名坚守岗位的船员 2002年3月23日,毕监钢伙同周业安在没有取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一起要求各自的船员停止生产作业,告诉20多名船员“要回大连”,可是有3名船员提出了异议:“咱们就这样把工作扔了,不用问问公司吗?”毕监钢没有理会他们:“你们3个走还是不走?不走,我们就不管你们了!”毕和周不顾3名船员的恳求,指使其他船员将0008号船的燃料、生活用品及通讯设备转移到0015号船上。“我们先走了,会替你们联系其他船只的!”这是毕监钢等人最后留给3名坚守岗位的船员的话,随后,他们便带着24名船员开始返航。 0008号船因为没有燃料失去动力无法行驶,在海上漂流了2天,3名船员直到2002年3月25日才被发现,因为一直没有吃东西,他们已处于昏迷状态。 下场 破坏生产经营被判两年 毕监钢在执行公务期间擅自返航途经马来西亚领海时,被马国警方扣留了半年之久,造成船舵及导航设备损坏。直到2002年10月18日,公司派人前往协商,毕监钢才率船员12人返回大连。其他船员及周业安等人在此期间上岸,截至记者发稿时,周业安一直在逃。 因为毕监钢擅自驾驶船离开生产作业区,造成公司交给印尼政府捕渔费3.5万美元(合人民币28.9万余元)的直接损失,另外修理损坏设备花了人民币1.33万元。公司和毕监钢等人失去联系后,立即向大连市公安机关报案。在回国5天后,毕监钢被刑事拘留,2002年11月22日被批捕。 2003年2月26日,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对毕监钢提起公诉。中山区法院于今年3月17日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毕监钢目无国法,为了个人目的,破坏生产经营,其行为侵犯了公司财产所有权及生产经营秩序,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4月中旬,法院一审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毕监钢有期徒刑两年。 记者昨日从主审法官姜晓红处获悉,一审宣判后,毕监钢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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