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路费减征幅度20%-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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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09:57 汉网-武汉晨报 | ||
昨日,记者从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稽查管理处获悉,该处将根据省交通厅6月3日下发的鄂交财[2003]242号文,从5月1日起按月对受非典疫情影响较严重的行业执行交通规费减免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对旅行社机动车辆和旅游客车,按现行规定费率或费额标准减60%征收公路养路费;减25%征收公路客运附加费。 2、对公路客运车辆和城市出租车,按现行规定费率或费额标准,减20%征收公路养路费;减25%征收公路客运附加费。 3、对餐饮、旅店、娱乐、集贸市场的生产经营性车辆,按现行规定费率或费额,减20%征收公路养路费。对2003年5月1日以后挂户到以上行业的车辆,不享受减免政策。上述规定范围内的车辆,从5月1日起实行按月减免政策。已交纳5-6月上述交通规费的,可按规定作顺延缴费处理。具体办理手续:第1类和第2类车辆,直接到对应的征稽所办理减免审核手续。第3类车辆,到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稽查管理处征收稽查科办理减免审核手续。 咨询电话:85617847。(来源: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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