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规范汉字使用 广告词胡乱篡改成语属违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14:4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4日电把涂料说成是“好色之涂”,把冰箱说成是“制冷鲜锋”,宣传治咳嗽的药就说“咳不容缓”……借谐音乱用成语、常用语几乎成为商家广告词的主要修辞手段。但据北京日报报道,从8月1日起,这些被商家津津乐道的“创意”,在北京都将被视为违法而遭到“封杀”。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 规定指出:“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以及广告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违反规定的,由市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报道说,这等于给那些乱用谐音的广告语下了“封杀令”。 有语言专家认为,商家“篡改”成语、常用语所产生的语意歧义,已对学生们的中文学习造成事实上的误导。(鲁来顺)
巨额大奖+情趣笑话 订笑话短信送彩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