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无业女青年冒充领导亲属招摇撞骗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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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21:0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4日电(马骏 牛爱民)河北省无业女青年李丽利用化名、冒充领导亲属招摇撞骗,骗取钱财,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4日向新华社记者介绍,27岁的河北邯郸市无业人员李丽,2001年12月在邯郸市通过互联网聊天室,以“苏咪”的网名结识了网友吴某。“苏咪”对吴说她是“外交部长的私生女”,“清华大学校长外孙女”,“真实姓名叫唐一帆”。此后,两人合 2002年1月至10月间,“唐一帆”称能帮助吴某参加北京市冬令营考试、参加画展、办理进京户口和入清华大学等,吴某非常信任她,先后交给她北京冬令营艺术考试报名费1000元,画展报名费2000元,画展占地费5700元,入京户口费2.5万元,清华大学学费1.2万元;之后,“唐一帆”又以联系不方便为由,从吴某处拿走2部波导牌手机。从此,吴某和“唐一帆”失去了联系。这时,吴某姨夫找吴,说“唐一帆”还以帮其表弟办理进京户口和到中国人民大学就读为名,从他那里拿走了3万元。 2002年9月初,李丽使用化名“唐一帆”承租了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蔚秀园的一套房屋,并签订了3个月的租房协议,交付了7500元的租金。同年10月,李丽又用“唐一帆”的化名,谎称该房屋其本人有支配权,又将房屋以3年的租期转租给他人,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收取了6个月的租金7500元。 吴某等报警后,警方于2002年11月16日将“唐一帆”抓获。 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丽有期徒刑5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并退赔被骗事主各项款项。李丽不服,提出上诉。第一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李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民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故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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