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买彩票“中”得七年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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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5日08:07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 一心想着发财的刘某,将单位公款据为己有,购买彩票。结果,彩票没有中奖,自己却要坐7年的牢。日前,哈市太平区法院对此做出了判决。 刘某是哈市太平区某塑料厂的业务员,2002年,该公司发现刘某经手的回款多半没有进入公司的账目,遂对刘某展开了调查。在公安部门的介入后,刘某承认了自己侵占单位公款的事实。据其交待,1997年至2000年4月,刘利用职务之便将所卖得的塑料地膜回款分五次非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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