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之后无人过问 龙华路脏乱差依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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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5日12:27 云南日报 | ||
2003年4月3日,本报“社会周刊”对昆明市龙华路脏乱差的问题进行了公开曝光,但两个多月过去了,却未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5月30日,记者再次来到该路段进行调查,此路段环境状况依旧,群众怨声载道。官渡区金马镇蒋家营村的村民告诉记者,此路原称唐小路,后来有人叫龙华路。不管叫什么路,这条路属“三不管”地段。由于是“三不管”,导致路面坑坑洼洼,金汁河沿线乱搭乱建违章 蒋家营村民委员会有关人员对记者介绍说,蒋家营5个自然村,居住着21个省内外的上千外来人员,给此地段带来卫生、生育、垃圾、治安等管理问题,特别是金汁河沿线的乱搭乱建、脏乱差和治安问题,3年前人大代表就多次向金马镇、官渡区政府、市政府反映过,但因龙华路地段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对此群众不断反映。村民为了保护金汁河及滇池不受污染,几年来,村里每月投资350元,请专人负责打捞金汁河中的垃圾。说到此,群众不满地说,上下路段都是沥青公路,东边与若干小区连接,西边与穿金路相接,唯有夹在中间的这段路成了藏污纳垢的地方,除卫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外,社会治安也让人忧虑。这里还多次发生抢包、抢首饰、抢手机、偷盗单位财物的案件。 2002年8月10日实施的《昆明市人民政府重申关于整治城市市容市貌的通告》中,对乱搭乱建作出了“谁批准,谁负责,谁建盖,谁拆除”的规定,群众要求按照这一原则,对金汁河边的乱搭乱建坚决拆除,还村民路道。最近,昆明市城市管理局颁布实施的《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城市街道、河道、排水管道、湖塘及其他水面和非指定地点倾倒垃圾、污水、粪便和动物尸体等废弃物。否则责令其清理,并处以100元以上30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虽然法规明确,但仍需有关部门执行。当地居民期待着有关部门对龙华路脏乱差问题予以整治。赵锦春(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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