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要账为名实施抢劫 5狂徒一审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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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5日12:27 云南日报 | ||
以要账为名,三番五次手持钢管、长刀对受害人进行殴打、抢劫的5名作案狂徒终受审。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胡利才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保华有期徒刑4年6个月;张某有期徒刑3年;曹某、李某各有期徒刑2年;另处5被告人罚金25000元。 今年25岁的胡利才系麒麟区三宝镇农民,现押于麒麟区看守所。27岁的胡保华因涉嫌抢劫案于2000年10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去年10月28日被执行逮捕。今年3月17日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对何的抢劫中,胡保华、张德钢系主犯;在对刘某抢劫中,李某系主犯。鉴于张德钢认罪态度较好,李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有悔罪表现,均可依法减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如前一审判决。 李辉区鸿雁张金莹(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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