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房之夜新娘被“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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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6日06:58 江南都市报 | ||
2003年4月下旬的一天,尽管豫西已是鲜花盛开,春意盎然,李四水夫妇依然恐慌、焦虑不安。他们说,虽然自己的“官司”赢了,但留在心灵深处的阴影却怎么也抹不掉。 新娘夜半被“劫” 2002年8月的一天夜里,家住城郊的李四水送走了前来闹洞房的最后一批朋友。李四水打 凌晨1时,突然房门“笃”、“笃”、“笃”地响了起来。 李四水示意妻子穿衣,并随手关掉正在播放的VCD机,然后把门打开。 “你们涉嫌传播淫秽物品,请跟我们走一趟……”来者共三人,他们既没穿制服,也没亮证件,边说边打开VCD机。当电视上露出“难以入目”的画面后,其中一个年龄稍小点的来者说:“你还有什么好讲的”他们说着,就要动手去搬VCD机。 李四水在快速情绪转换中回过神来。他定睛一看,来者确实是本地派出所的,其中一个叫“胖子”(真名刘三宝)的民警他有点面熟,其他两个倒不认识。 “大哥,我们看的是宣教片,不是黄带”,李四水忙上前发喜烟,欲求他们手下留情。 “不行!”对方的回答不容商量。刚购进的家电将被“抢劫”,新婚燕尔的妻子张娇娇怎么也坐不住了。她跑上前去,拼命地想从一“民警”的手中夺回VCD机,对方不给,情急之中,她拣起地上的一个多功能扫把,往对方身上抡去。由于对方怀抱VCD机来不及躲闪,这一扫把不偏不斜正好打在了对方的左臂上,血当时就渗了出来。 “好大的胆子,你敢殴打公安人员”,三来者不由分说,一个抱着电视机,拿着“黄碟”,另两个人架着新娘张娇娇离开了李家。 手机费事件 新房被“劫”,新娘被抢,消息不胫而走,在距县城不到3公里的郊区传得沸沸扬扬。 笔者查阅了本案卷宗,走访了双方当事人,才揭开了其中的“秘密”。 李四水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高中毕业后办起了一个小型养鸡场。几年下来,他还有了一笔不小的存款。一天,派出所的“胖子”警官带两个弟兄上门,称最近所里经费紧张,能不能帮助2万元,把弟兄们的手机费解决一下…… 要说帮忙,这几年李四水也没少给政府出力,他因此还被政府授予“致富标兵”,被村民们誉为“热心人”。但李四水认为,赞助公益事业和给某些个人解决问题是两码事,于是他以“周转资金不够”为由,拒绝了来访者的请求。过了两天,有人给他捎话说,“胖子”让你以后小心点。 张娇娇半夜被“执行公务”的人员带到派出所后,人还没坐稳就听外面的人小声地说:“罚款太便宜他们了,让她老公把到他那里要的手机费给讨出来,否则……” 第二天天不亮,李四水到派出所要人。让他感到意外的是,接待他的民警热情有加,并笑着对他说:“放人好说,能不能把以前的手机费解决一下?” 于是,李四水终于明白了这伙人进家“扫黄”的症结。于是他决定采取迂回战术:先找到派出所所长说明“他们夫妻看的是宣教碟……打伤民警是妻子的正当防卫”等情况,尔后反映了办案民警和解时提出的“让其解决2万元手机费”之事。 所长听后若有所思,他叫来当天晚上办案的民警说,“把你们昨天晚上没收的带子拿过来审查一下”。李四水心想,审查一下也好。但他却想错了。当碟子放到“人体结构”之后,画面上立刻出现了一些污秽场面,不堪入目。明明是宣传教育片,怎么成了黄色光碟呢?李四水怎么也想不通。无奈之下,他答应所长好好写一份检查,末了,向派出所缴了50元罚款,领着已哭成泪人的爱妻回了家。 新婚夫妇上访无果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她和丈夫商议,要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回公道。 2002年8月底的一天,他们找到所长、指导员,向他们声明三点:一是当天晚上民警们没收的光碟绝没有“黄色”内容,肯定有人做过手脚;二是当天晚上张娇娇出于无奈才动手的,系正当防卫;三是民警在既不出示证件,也不着警服的情况下,以执行公务为由非法侵入民宅,属非法行为。他们强烈要求派出所领导,对光碟进行技术鉴定,尽快查清事实真相,严惩肇事者,还自己一个公道。 漫长的等待 然而,很多天过去了,派出所没有一点回音。2002年9月中旬,两个年轻人带着状纸直奔县公安局。接待民警了解完情况后摇摇头自言自语地说,这事不好解决。民警让他们把材料放下,在家等待消息。张娇娇出门不久,被人拉住了衣衫。对方是一位老者,他悄悄告诉张娇娇,“我也是来告状的,告的也是‘胖子’一伙。”老者最后还神秘地说,“听说‘胖子’表哥是县公安局的副局长。闺女啊!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又是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的等待,仍然见不到回音。 2003年3月初的一天,当地检察机关深入各乡、村进行执法大检查。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夫妇俩来到“讲法”现场。当三位检察官听完李四水和张娇娇夫妇的不幸遭遇后,热情地给他们讲了法律规定: 在现行法律条件下,你们“观看”的行为既不是刑罚的对象,也不是行政处罚的对象,国家权力不能干涉。如果你们观看的确实是性教育方面的科教知识片,应该给予鼓励,不应受到干预。 警察出警是没有问题的。但民警没有戴警帽,没有警徽、警号,进屋的时候还假借“闹洞房”名义进入,其行为显然缺乏必要的法律程序…… 肇事警察被判刑 2003年4月13日,他们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结合法律规定,以公安民警“打击报复、非法侵宅、滥用职权”三项罪名同时向检察机关投诉、向法院起诉。他们要求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3万元。 听说李四水和张娇娇要状告派出所民警,一直隐藏在背后的各路人物粉墨登场。 先是“胖子”出场。他提着水果来求李四水和张娇娇撤诉。然后派出所所长来表示,“胖子”等三人正在作深刻检查。 在上诉与撤诉之间,李四水和张娇娇心里十分矛盾。要给“狂妄自大”者一点教训。夫妻俩下定了最后的决心。 2003年4月28日,当地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最后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刘三宝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附带民事赔偿,判令三被告人赔偿李四水和张娇娇的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8000元;建议公安机关给另两名肇事者纪律处分,以肃警纪。 李四水还得知,当天晚上三个民警是在自家的房后潜伏了约20分钟,待时机成熟后才开始行动的。那盘VCD光碟也是他们拿回去后重新制作加工,栽赃陷害的。 一起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却折腾了近8个月。张四水夫妇虽然胜诉了,但他们没有半点兴奋。张四水告诉笔者:“我们夫妻俩因此造成的心理障碍由谁‘买单’?张娇娇原本打算完婚后到大连一家大型企业上班,而现在……”(据《广州日报》报道)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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