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北川破重大贩卖野生动物案 追缴7只金丝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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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6日11:0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四川网6月6日电 据绵阳日报报道,2003年5月11日,四川北川县公安局及林业局历时9个月、行程10万公里,联手破获了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7只金丝猴的“8·22”大案。 2002年8月20日,北川县公安局获悉,该县桂溪乡的母成兵、杜玉兵、成建华等人在北川、平武、江油一带大肆收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大熊猫皮,并用车运往山东、河南一带销售。 2002年10月17日,警方又派专案民警前往山东青岛、烟台、济南等地调查涉案人员夏胖子、陈眼镜的下落。经过大量排查,终于查清了夏胖子和陈眼镜的下落,并于2002年11月在烟台将二人抓获归案。经审讯,二人初步交代了2002年7~9月,非法从北川、平武收购贩卖金丝猴7只,卖给了一个叫贺春生的湖北人。 据此,专案民警又于2002年12月到湖北、河南等地取证。2003年4月,干警们经多方排查终于了解到在山东泰安市虎山动物园有六七只金丝猴。在当地林业部门的配合下终于将虎山动物园负责人于观印挡获,并查获活金丝猴1只,死猴1只。干警们一路追踪,根据于观印的口供,在南昌市某动物园找到了另外5只被非法贩卖的金丝猴。 专案组历时9个月,几下山东、河南、湖北、江西、海南等省市,行程10万余公里,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追缴金丝猴7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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