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女子写性爱纪事 丈夫疑其红杏出墙递控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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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6日14:48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6月6日消息 台北县某校一已婚陈姓女职员因以中、英、日、俄文混杂写作火辣“性爱记事”,被老公怀疑她与同校男老师通奸,因而一状告上法院,指这位男老师妨害其家庭。法院审理过程中,陈女否认通奸,且其夫不能提供其它事证,法院遂于日前判决该男老师无罪。 据台湾媒体报道,法院判决书指出,这名现年五十一岁的北县某中学男老师被依妨害 不过,曾因喜爱写作获奖的陈女辩称,记事本是她的小说稿,并非真实,法院则参考其辩词及侦查中所做的检体鉴定结果,认为无足够证据证明陈女与人通奸,遂判决这名男老师无罪。 据报道,陈女的丈夫是在1999年间收到不明人士寄来的记事本复印件,对其中的性爱情节大为光火,认定男主角就是老婆同事,因此不甘“绿云罩顶”而提起指控。(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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