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被扣 城管所至今未开暂扣凭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8日08:21 汉网-武汉晨报 | ||
30斤鲜荔枝被城管协管员推走,处理仍“悬而未决”。当事人徐先生称至今还未拿到城管部门开具的“物品暂扣单”,也没有在有关扣押执法文书上签字。 昨日,记者联系到徐老汉后,他担心地说,“荔枝被收走,手中连张证明的纸片都没有,真让人担心。” 昨晚6时,记者再次到徐的住处,街坊告知:徐已“躲”到女儿家去了。 昨晚8时,江汉区城管执法大队孙队长率水塔分队负责人到本报说明情况。 孙队长称水塔分队是严格依程序办案,队员们没有也“划不着”私分水果,街坊们的证言并不可信。 孙同时表示,欢迎媒体对城管工作的监督,并将此事如何处理及过程随时向记者通报。 记者提出徐老汉荔枝被收,至今没有接到任何“物品暂扣单”,孙表示将尽快解决。 徐老汉说,希望在缴纳罚款后,能领回自己的被没收的荔枝。 : 《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制度汇编》 登记保存物品处理程序(暂行)第一条: 执行公务时,如需扣押违章物品时,执行队员必须有2名以上到场,并出具“物品暂扣单”如因特殊原因,当场无法出具,应在执法后当天补发。(来源:武汉晨报)
巨额大奖+情趣笑话 订笑话短信送彩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