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五个三百公斤轱辘飞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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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8日09:35 沈阳今报 | ||
记者 崔 治 核心提示:住了一宿店,停在院里的几辆大货车丢了五个重达300公斤的轮胎,于是两名司机一纸诉状将大东区望花物流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望花物流分公司赔偿在5月23日深夜他们在其院内丢失的轮胎。 五轮胎不翼而飞 昨天,丢失轮胎的司机张志勇找到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他说,他与另一名司机是在望花物流分公司做空车配货生意的。5月23日深夜,他们把大货车停在公司的院子里,晚上就住在院中的旅馆。当时望花旅店收了他们20元的存车费,并开了收据。可第二天一大早,他去取车时却发现大货车上两个后备轮胎全丢了,他不是惟一的受害者,还有两辆车也遭此命运,小院里一夜总共丢了五个大货车轮胎。 据司机张志勇说,这五个大货车的轮胎每个直径达一米,重量达300公斤,并用铁架子固定在货车上,想从车上卸下来很难,至少也得半个小时。这种轮胎价格一个就得1000多元。而且院子门口夜里也有警卫守门,怎么能一夜说没就没呢?据保安说,半夜曾经有一辆半截镁车开进院子,呆了一阵又开出了院子。 公司怀疑司机虚报 望花物流分公司副经理安庆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发生这件事后公司开了两次专题会研究此事,现在公司怀疑是司机虚报丢失轮胎数量而故意索赔,因为以前也有人谎称丢失东西而拒绝向公司交纳费用,所以现在暂时不能对丢失轮胎的司机进行赔偿。该公司每天晚上都有五六个保安在值班,而且夜里每隔半个小时保安就要巡逻一次。事发当晚确实有一辆半截镁车进院,但这辆车是在保安的监督下在院中调个头,根本不可能偷轮胎;事发当晚,值勤的保安并没有发现异常。 权益受损有权索赔 对此,记者咨询了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如今,五个轮胎不翼而飞的事实已经存在,司机也将此事起诉到大东区人民法院,本报对此事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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