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二炸鱼狂徒炮袭渔政艇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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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9日14:11 千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网电近日,诏安县四都镇林头村31岁的李某其和20岁的李某昌被东山县法院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和“妨碍公务罪”判处10年6个月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11月10日20时许,二李驾驶一木质船携带炸药包(制成手抛炮)进入东山县西埔湾海面实施违法炸鱼。22时15分,868、35539渔政艇对其进行制止。当东山县渔政站站长林朝昌用高音话筒向掷炮人喊话,表明自己的执法身份,35539号渔政船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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