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新郎心急不慎犯了重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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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9日15:2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近日,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重婚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朱某与被告人刘某原系夫妻,2001年9月,因家庭琐事,刘某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经过审理,同年12月21日,浚县法院向刘某送达了准予离婚的判决书,并告知刘某:判决书尚未生效,如想再婚,需到法院领取判决书生效证明后方可结婚。去年4月10日,刘某觉得时 然而,法院在向朱某送达准予离婚判决书时,因朱某下落不明而采用了公告送达的形式,朱某在去年4月19日才领到该判决书,并对一审判决不服,向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去年7月18日,朱某以刘某犯重婚罪向浚县法院提起控诉。浚县人民法院依法查明案情认为:被告刘某已有配偶,虽经一审判决离婚,但在判决书未生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举行结婚典礼仪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构成重婚罪,从而作出前述判决。(刘国禹 陈书恒)(城市雨/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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