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夫“复生”讨旧债 妻子自作聪明反输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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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0日04:34 新华网 | ||
丈夫都去世一年多了,做妻子的还把他作为原告推上法庭。日前,做出如此荒唐行为的行为人和她的律师分别因妨碍诉讼,被徐汇法院处以1000 元的罚款。 今年3月,徐汇法院受理了一起借贷纠纷案。原告是一名退休老人,代理人是自称担任公司财务的张某和律师朱某。诉状称被告曾在几年前因开办公司,向原告借了一笔数万元的钱款,至今仍未归还,故诉请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债务。 按理说,这并不是一件很复杂的民事纠纷,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两名代理人却都不能对当初借钱时的细节进行恰当的描述。法官几次三番要求原告亲自到法院进行解释,张某都以各种理由予以搪塞,表示目前原告无法出庭。此外,法官发现原告代理人朱律师上交的诉状中,还有一段蹊跷的文字,称如果此案的主体有误,则由原告本人承担责任。 由于觉得案情有诸多疑点,法院决定推迟开庭时间进行调查,结果查明原告早在去年初就已经过世。最初,张某还对这一事实予以否认,但在确凿的证据前,最后不得不承认自己就是原告的妻子。由于当初借条上签的是丈夫的名字,她怕自己去讨债对方不认可,便想出了冒名起诉的荒唐主意。而那个姓朱的律师,由于是老相识,碍于情面就将错就错,在整个过程中违规操作,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其实,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此案中,并不会因为债权人死亡而导致债务不成立。妻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债权债务也是继承的内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所以,张某大可不必故弄玄虚,将死去的丈夫搬上法庭,完全可以通过直接的诉讼途径,取回自己应得的权利。(通讯员/罗涛侯荣康 记者/李郭平)(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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