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储蓄所主任被判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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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0日07:58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 以银行融资为名高息揽储,做假存折提取现金非法获利,并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79万元。日前,挪用公款289万元的原中国工商银行哈市红旗支行安埠街储蓄所主任李国东被哈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1995年5月至10月间,李国东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哈市红旗支行安埠街储蓄所主任期间,为借给他人资金牟利,伙同该所储蓄员赵天双(已判刑),预谋以银行融资付高息为名,拉 案发后,李国东逃至吉林省榆树市生产资料公司持他人的身份证做了一名临时工。2002年9月23日,因其所持身份证与本人不符,榆树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将其抓获。当民警在审查其使用他人身份证一事时,李国东主动交代了伙同赵天双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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