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街头暗访“十不”你做到了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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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0日08:55 黑龙江日报 | ||
6日,我省《关于开展“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活动方案”》在本报及全省主要媒体公布。8日,记者走上哈市街头进行暗访发现,“十不”、“五要”和“五做到”虽然受到市民关注,但乱扔垃圾、乱穿马路、随处便溺、随地吐痰等不文明现象依然存在。看来,要改掉陋习有点难。 在秋林商厦门前,乱穿马路大有人在,记者在此驻足五分钟,就有二三十人乱穿马路, 乱扔垃圾的现象相当普遍。在一曼街哈医大口腔医院门前公交车站台,一位刚走出医院的患者将用来捂嘴且带血迹的纸巾随手扔在站台上。在太平区太平大街上,一位居民将从自家拎出来的生活垃圾放在路边一棵大树下。当记者问她为何将垃圾放在这里时,她理直气壮地说:“下楼顺便捎下来的,放这不行吗?这儿也没挂禁扔牌呀。” 乱贴乱画现象有回潮之势。中山路几个公交站台均有乱贴乱画的小广告,一家书店还将招聘广告写在大红纸上,贴到路灯底座上。南岗区西大直街许多路边灯柱也成了小广告牌,香坊区安埠居民小区,刚入住不久的新楼走廊墙壁上也被人写上开锁、换煤气的电话号码。 光天化日之下随地便溺脸不红。在香坊延福街上,两位满嘴酒气的男士站在一楼房墙角处潇洒“方便”,目中无人。更令人气愤的是,在松花江边的斯大林公园,四位年轻人无视游人“方便”后,竟在一棵大树上写下:哥们到此一游,给松花江送点水。 采访中,许多市民认为,我省启动的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活动非常及时,制定的城镇市民和农村村民“十不”、“五要”和“五做到”切实可行,但千万别走过场,一定抓出实效来,提高黑龙江人的素质,改变黑龙江人的形象。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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