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扒袋装垃圾可罚1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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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0日09:16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主任记者 郭强)昨日,记者从沈阳市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获悉,沈阳市政府于6月8日下发紧急通告,即日起取缔二环内所有的废旧物收购经营场(点)。同时,坚决禁止拣拾人员翻扒袋装垃圾,违者,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根据通告,外来拣拾人员必须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证,未办理的,由公安部门处以50元以下罚款,属于收容对象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容遣送。废旧物收购经营场(点)由沈阳市计划、供销社等部门统一规划设定,拣拾废旧物应当到统一设定的收购经营场(点)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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