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本登广告愁坏家长老师 工商部门将介入调查(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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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1日10:20 新华网 | ||||
专在小学校门口免费派送 一名投诉的家长向记者提供了一本练习本,这种练习本与一般练习本大小无异,但除书写页外,其封面封底登满了彩印广告。记者翻开该家长提供的练习本,上面已经写有英语练习题。记者发现,该小学生在练习本上的第一次作业,就被老师批改注明“书写不工整”。 练习本上刊登的广告,是一种类似笔记本电脑的学习机。广告不但详尽地介绍该产品的功能效用,而且刊登了数张儿童照片,并注明了18个经销地址和7个咨询电话。经销地址几乎遍布广东各市、地区,其中包括东莞的虎门、厚街、石龙、常平4个镇区。从广告内容上看,并未发现不健康内容。 记者假称是学生家长,拨通了其中一个咨询电话,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该产品的总经销点设在广州,前期曾在省内多家电视台和报刊登载过广告。后因价格不菲,老板要求印制这种成本较低的“广告练习本”,派人在各地小学门口免费派送,已经持续了数月时间。当记者询问这种广告有无在各地工商部门登记时,该工作人员声称自己不清楚。 影响学生上课老师曾收缴 “孩子一会儿写作业一会儿看广告,显然分散了注意力。”另一名家长陈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无担忧地说。“有一次孩子在写作业时,写到一半竟吵着要我买这种学习机。” 虎门南栅小学四年级一名班主任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便发现有许多学生交上来这样的作业本。后来经过调查,才知道学校门口有人向过往的学生免费派发。由于这种作业本与学校规定不统一,后来许多老师要求学生,布置的正规作业不许用这种练习本,情况才渐渐好转。 该班主任说:小孩子本来天性贪玩,老师和家长最怕孩子上课或写作业时,有其他东西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以前这种练习本经常被学生摆在桌面,有些学生上课时就会翻看练习本上的图画,为此不少老师当堂收缴过。 当地工商部门将介入调查 记者就此事采访东莞市工商局广告科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解释,这种情况非常少见,该局也从未受理过类似广告登记。 该负责人还明确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发布广告需要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有关批准文件;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七款规定,文化、教育、卫生广告,应当提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由此可见,这种广告在东莞市的发布,应该是违法行为。该局将尽快介入调查处理。 东莞理工学院一位资深教育工作者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作业本上登广告,且不论合法与否,但视商家的这种行为,显然会对学生的学习产生影响。而且,商业广告通过这样的手段进入小学校园,商家的行为也是不负责任。未成年学生尤其是小学生,自身分析能力和约束能力均不完备,如果照此发展,一旦内容不真实、不健康的广告也随之进入校园,后果可想而知。(据信息时报)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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