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绿化” 移走名贵花种上普通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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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1日13:21 云南日报 | ||
前日,中科院昆明分院住宅小区的住户们向本报热线反映: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为搞绿化,竟然把院内一些植物学家栽种的名贵植物移走,而用普通的绿草代之。 当天上午,记者走访了该住宅小区,里面住着中科院所属的昆明植物研究所、云南天文台等单位职工,其中部分住户是国内外著名的植物学家、园艺学家。据住户们介绍:上月底,管理小区物业工作的昆明承翔物业管理公司在未征得大院住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挖走 记者就此采访了承翔物业管理公司冯经理。冯经理说:“挖走的都是些普通植物,并非珍稀花木。目前,由于业主们反对,公司已停止了该院子的绿化方案,移走的植物将重新移回来。” 记者随后从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法规处获悉,《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第27条规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树木禁止擅自砍伐、移植。确需砍伐(含自然死亡的树木)、移植的,需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因此,市园林部门将到实地进行调查,如确认承翔物业公司违反了上述规定,将对其进行处罚。 韩健浦仕翰(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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