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编造非典虚情报复他人的两疑犯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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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1日21:3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11日电(记者牛爱民 李京华)北京加和行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旭为发泄不满,伙同公司职员李雁编造非典虚假恐怖信息,引起一写字楼混乱,受到刑法处罚。 6月1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一审分别判处黄旭6个月有期徒刑,李雁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据法院介绍,今年3月,北京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与黄旭经营的北京加和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解除了业务合作关系。对此,黄旭认为是北京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的上级公司,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市场部经理肖某某作出的决定,因此对其不满并意图报复。 4月25日,黄旭编造肖某某出现发烧、咳嗽等非典症状的虚假事实,并指使手下员工李雁用手机先后2次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告知肖某有非典症状,要求救护,并告知肖某所在单位的地址和电话。 急救中心于当日12时许,派急救车前往北京市朝阳区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办公地点汉威大厦出诊,结果造成该公司及在该大厦内办公的爱立信中国有限公司、百威啤酒公司北京分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等公司的工作人员误以为大厦内有人患非典,纷纷给大厦物业部门打电话进行核实,造成大厦内工作人员的极大恐慌,影响了大厦的正常工作秩序,并干扰了120急救中心的正常工作。 法院根据二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作出上述判决。(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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