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两名警察在舞厅公然与多名社会人员吸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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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2日08:36 新华网 | ||
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两名警察竟然敢在锦州凌海市的营业性舞厅与多名社会人员一起吸食摇头丸、K粉!在接到当地群众举报后,锦州市公安局督察、纪检等部门立刻派出工作人员将两人当场查获。昨天,锦州市公安局党委、凌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联合做出决定:这两名已经严重违纪、违法的警察被开除党籍、开除工职,其中一名情节严重的警察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 据锦州市公安局负责处理这一恶性事件的同志介绍,事发当天,有群众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两名警察在锦州凌海市一家名为“红太阳”的歌厅吸食摇头丸、K粉,在现场还有十多名社会人员。在接到这个举报后,有关部门立刻派出工作人员到该歌厅调查,结果,发现锦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顾某和凌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孙某正伙同15名社会人员在吸食摇头丸、K粉,并跳摇头舞。这种行为不但已经严重违反了党纪和公安部“五项禁令”,更严重损害了公安队伍的声誉,这两个人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民警察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有关主管部门迅速做出决定,开除顾某、孙某党籍、公职,对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顾某同时处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 有关方面在做出上述处理决定的同时向记者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在更好的践行宗旨、打击犯罪的同时,将正视公安队伍内部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违纪违法事件,使公安队伍这个特殊群体完成好特殊的使命。(记者/ 常钦 赵军 佟强 )(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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