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发包”苏通大桥 数十人上当耐人寻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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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2日09:09 新华网 | ||
江苏南通市崇川区法院近日对“苏通大桥第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假借苏通大桥工程发包骗取“回扣”的河南新乡籍首犯程全会和靳太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2年,其余14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6年不等。如此重大的工程项目,竟然被用来行骗,且令数十人上当,个中缘由,耐人寻味 特大诈骗案发 张先生在上海从事水电建材设备贸易。2002年7月7日,他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是“中国路桥集团二局第五工程处”,正在南通筹建苏通长江大桥,需要订购一批建材。 7月8日,张先生专程赶到南通,并找到位于该市人民西路的“中国路桥集团二局第五工程处”办公地点。“工程处”装潢看起来气派很大,上上下下约有20余个办公室,业务员、客户进进出出,一派繁忙景象。 接待张先生的人自称是“王延卫”。经过一番交谈,双方签下购销协议,“工程处”订购张先生价值58万余元的铸铁管,发货前支付50%预付款。协议签订后,“王延卫”提出要两万元“回扣”,张先生痛快地答应了。 当天15时许,“王延卫”将29万元汇票交到张先生手中。张当即给了“王延卫”两万元现金。 然而,当张先生拿着汇票到南通市农业银行进行核对后,发现这是一张假汇票。张先生意识到自己受骗了,他赶到当地警方报案,才知道有类似遭遇的各地客户已达20余家,共被骗去“回扣”30余万元。 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警后迅速赶到“中国路桥集团二局第五工程处”,那里早已人去楼空。 连云港悉数落网 根据报案人提供的情况,警方认定犯罪嫌疑人有河南新乡口音。此外,南通市长城饭店提供的内部监控录像中,张先生辨认出骗走两万元“回扣”的“王延卫”。7月12日,南通市警方远赴河南新乡,寻找“王延卫”的踪影。 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追捕组发现现年35岁、名叫郭振林的诈骗犯罪刑释人员,与“王延卫”十分相像。但是,郭振林不在新乡,他去了江苏的连云港。 办案干警连夜挥师连云港。考虑到郭振林如要继续行骗,办公电话是必不可少的,“他们一定会先去电信部门注册电话”。民警首先来到连云港市电信局,发现一家以“中建路桥集团第三工程局第二工程处”名义注册的单位,刚刚在连云港安装了电话。 7月19日,警方发现了郭振林的身影。次日,南通、连云港两市警方冲进“中国路桥集团三局第二工程处”,一举抓获正忙于签订“合同”的这一犯罪团伙,当场抓获成员19名。 设圈套机关算尽 警方经反复审查,其中18人陆续开口供述了犯罪事实。根据口供及大量的旁证材料,警方确认,程全会是组织、策划并指挥这一犯罪团伙的“大老板”,而靳太和则是“大管家”。 据交代,程全会十分关心各地即将上马的重点工程和项目。一旦盯上哪个工程,他会立即让靳太和派人收集与该工程有关的具体资料,开始洽谈租赁“公司用房”,印刷“业务人员”假名片等准备工作。然后,程全会便带领诈骗人员赶至当地作案。 2002年6月下旬,程全会派手下先期窜至南通,以虚构的“中国路桥集团第二工程局第五工程处”名义,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并骗得南通通露公司、钧亚贸易公司、跃龙家具广场等单位的办公桌椅、饮水机等近两万元物品。6月30日,程全会带领手下赶到南通。7月3日,靳太和等人骗取南通富春家私公司价值2.4万元的办公桌椅后,开始疯狂向外地建材供应单位打电话,邀约他们7月8日洽谈供货合同。 根据交代,每次作案前,程全会都会反复强调严格的“组织纪律”,包括一律讲普通话,严格上下班制度;不许嫖娼,以免公安机关发现线索等。这些以刑满释放人员和无业人员为主的团伙成员,绝大多数仅初中文化程度。然而,自2000年起,他们在盐城、扬州、昆明、上海等10余个大中城市共作案70余起,骗过了众多精明商人。 苏通大桥 连接长江出海口北岸南通和南岸常熟的苏通长江大桥,设计主跨径达1088米,总投资60余亿元。该桥2008年建成后,将是世界第一大跨径双塔双索面斜拉桥。桥梁建设工程,仅论证立项就逾10年,前后共有国内外百余名著名桥梁专家参与规划、设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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