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一镇属企业竟谎称无账册对抗执行(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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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3日08:48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温建敏 通讯员 姚义堂)堂堂一个法人单位竟然说没有账册!昨日,记者随广州市中院执行局前往番禺市执行一宗工程纠纷案件时,就发生了这起谎称无账册企图变相不执行裁决的“怪事”。 “儿子”欠钱判“老子”还账 据广州市中院和广东省高院两审的生效判决,番禺市中兴建筑工程公司拖欠清远市建筑工程公司工程余款1236万余元,法院对中兴公司的部分财务账册进行了审计,执行了工程款192万多元。经查证,中兴公司1996年由番禺市钟村镇经济发展总公司(下称发展公司)发包给黄永康经营,番禺区钟村镇工业公司(下称工业公司)共收取了本应由中兴公司收取的承包费128.5多万元。工业公司与发展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实际上为同一单位。 法院认为,中兴公司现虽未被工商部门撤销或者被注销,但实际已停业,应视为其已经歇业,其目前剩余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工业公司收取了本应由中兴公司收取的承包费,为此,工业公司应在收取的承包费的范围内对中兴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发展公司与工业公司系同一法人,因此发展公司应与工业公司在收取的承包费的范围内共同承担责任。所以裁定发展公司应在128.5万元的范围内对中兴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左图:发展公司的保险柜里空空如也。 新快报记者 黄巍俊/摄 负责人声称“没有账本” 昨天上午10时,执法人员来到发展公司的办公地点。据悉,该公司是原钟村镇直属公司,下面有工业公司、房产公司等十几个下属公司,记者看到在同一幢楼办公的房产公司正在“热卖”一个楼盘。但在发展公司的办公区,记者却见不到几个人,一位自称姓黄的经理出来与法官接洽,并称法定代表人出门在外。 黄某称,发展公司只是镇下属的一家企业,管理职能多于经营职能,平时工资由镇里发,公司里并没有财务账册。法官表示质疑,但黄某以沉默作答。 执行法官对财务室和办公室进行了搜查,但在保险柜等处仅发现了几百元人民币,没有找到相关的财务账册,不得不打道回府。执行法官称,下一步他们可能会传唤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如果经两次传唤该法定代表人不到庭,法院可依合法程序对其进行拘留。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才予立案 据悉,昨天是广东省高院副院长李琦宣布在全省开展“执行大竞赛”的次日,广州中院响应号召对区内一些“老大难”的案件进行“攻坚战”,没想到首战即告失败。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梁禹光告诉记者,“执行难”的关键是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而法院目前人少案多,相关调查工作也有很大的难度。 梁庭长提出,在香港,申请执行人可以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到银行等部门查找被申请人的财产;申请执行人要提供被申请执行人的财务状况,法院才会予以立案进行执行。有关人士分析,这种做法能使法院有限的执行力量得到更合理的配置,也更能发挥申请执行人和其代理律师的积极性。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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