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姐妹依法继承台胞遗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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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3日10:01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 一份台胞亲属关系公证书,经无锡市公证员协会调查确认后昨日飞往江苏省有关部门,转递台湾省海峡交流基金会。江阴一对年逾花甲的老姐妹,将依法继承台湾一已故亲人的遗产。 2001年5月30日,一名80岁的老人在江阴医院病故了。他叫许达,是来大陆探亲的台胞,老家在江阴农村。许年少时父亲病故,母亲带着他改嫁到柳家,其后他有了两个妹妹,她 许达病故一周后,两个妹妹在江阴市公证处办理了与许的亲属关系公证书,通过有关部门要求由她俩继承其兄在台的财产。一晃两年过去了,台湾方面一直没有音讯。 今年5月8日,台湾海基会致函江苏省公证员协会,要求查证许达亲属关系公证书的真伪。对方提出了两个疑点,一是许的两个妹妹,为何与其不同姓;二是许达生前回大陆探亲时,曾表示去探望其兄许志海,而亲属关系中为何不见人。 为维护两岸同胞的合法权益,市公证员协会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许达与两个妹妹是同母异父的兄妹关系,第一个疑问很快就解开了。第二个疑问的调查遇到了很大困难,许达与许志海的关系没有任何档案资料,根本找不到这个人。两名调查人员先后5次到当地走访,最终查明,许志海是许达父亲的堂兄弟,是他的堂叔,已去世数十年了。 (果一陶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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