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偷盗保安主管该不该被辞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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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3日13:26 云南日报 | ||
本报6月4日刊登了《保安盗自行车》一文后,在社会上反响强烈,不少读者打电话到本报读者热线称赞昆明真庆文化旅游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保安部负责人李建国做得对。但因其本人是保安部的主管,该公司负责人认为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出了问题,李建国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已经将其辞退。为此李建国本人觉得很委屈,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李建国和真庆文化旅游开发经营公司总经理杨一奇以及部分商户。 李建国告诉记者,他觉得责任不全在他这个主管,而与公司的用工有直接联系,公司招保安时承诺供吃供住每月400元,快3个月时间了,结果公司每天只提供一顿工作餐,也不解决住宿问题,400元的工资除了吃饭、租房子外,已无分文可剩,有的保安穷则思邪,所以便干出了这种事情。事情发生后,他立即召开会议,加强对保安的教育管理。李建国认为,事后公司借故将其辞退不合道理。 昆明真庆文化旅游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杨一奇说,盗车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他就找到保安部的主管李建国谈过话,表扬了他积极主动为失主找回自行车,对内部人员不姑息养奸的好品质,也指出了他的失职,没有管理教育好下属人员,主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按照公司的管理规定,劝其限期离职,补发一个月的工资。由于整个保安部的人员(包括李建国在内)都处在试用期内,试用期不合格,公司有权将其辞退。至于员工待遇问题,杨经理解释到,员工转正后公司才提供包吃包住的福利,试用期间只提供一顿工作餐。 一位经营民族特色产品的女士对商场保安部门能够主动清查内部人员的做法表示赞同,但她认为没有必要牵连其他人;另一位经营玉器的先生则认为,保安工作内部出现问题就应当从严处理,除了处罚之外更应当加强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几位接受采访的保安也表示,不论在工作中出现任何问题,都可以向领导反映,偷窃行为总是不对的。 乔晖 田钿(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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