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记者”自称被轮奸 报假案可能被囚(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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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4日05:02 信息时报 | ||
报称被轮奸的女记者(右)被泰国警方拘捕 香港消息 上周二自称记者的香港女子,报称在泰国曼谷国会大厦前被4泰汉轮奸一案,至12日由原告变被告,被泰国警方正式以报假案罪名,在芭堤雅海滨城拘捕,其后该女子虽然获准以10万泰铢保释外出,但警方将她的旅游证件扣留,禁止她离开泰国,等候聆讯。 根据曼谷媒体引述警方消息称,该名30岁自由撰稿人苏×英将被控以谎报罪,若成立则会遭到3年有期徒刑或罚款6000泰铢,或两项都罚。此外,她还遭到三轮载客摩托车(当地 涉嫌轮奸的“笃笃”车司机6月5日被捕,因有不在场证据,以90万泰铢获保释外出,随后更获曼谷警方撤销控罪。该名司机周三早上在律师陪同下,到警署报案索偿。他在曼谷律师工会的协助下,决定反控女事主。他指遭女事主诬告使得他个人和国家声誉受损。 苏姓香港女“记者”上周向曼谷警方报案,她在本月2日晚间搭上一辆三轮载客车后昏迷,醒来时遭到司机和另外3名男人绑架,在两人持刀威胁下遭到这4人轮奸。可是警方在她身上查不到其受性侵害的痕迹。 另外,苏姓香港女“记者”当天晚间向泰国警方承认,她未被轮奸,而是2日晚间先与两个香港朋友一起在素坤逸路逛街,至午夜前1小时,剩下她一人在一家餐厅里用餐和逛街,直到半夜过后1小时才回去旅馆。泰国电视台报道,这名香港女“记者”下午在芭达雅海滨城被泰国警方逮捕后带到曼谷,她才承认自己谎报,主要是想出名。 警方晚间带她前往素坤逸路进行调查,餐厅老板和侍者都证实她在当晚坐的桌子。调查完毕后,她被带回警察局内拘禁,等待有人交付10万泰铢保金后才能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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