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元“保证金”哪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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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4日11:0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咸阳讯(记者 剑波)泾阳县口镇的郑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7年前他雇用的司机驾车犯了法后,他向淳化县公安局交了5000元的“保证金”,如今司机都已刑满释放好几年了,而他当初交的“保证金”却迟迟没有拿回来。为此,他7年间先后几十次到淳化县公安局,但钱还是没有要到手。 1996年8月,郑先生雇用的司机唐某在淳化县因涉及一宗强奸案连车带人被淳化警方扣 昨日当记者到淳化县公安局了解情况时,现任的一位姓刘的局长说确有此事,但他当时不在淳化公安局,让记者找当时办案的民警了解情况。记者联系到刑警队一位姓王的队长,这位王队长说他查看了当时的案情,交“保证金”一事是有的,当时车主郑先生包庇过唐某,“保证金”已被没收。而据郑先生讲,他从来都没有接到过没收“保证金”的通知,他曾向公安局要求看一下相关没收手续,但警方一直也没有向他出示过什么证明。 据郑先生讲,今年元月份现任淳化县公安局的刘局长曾亲口对他说,等财政拨款后会把钱还给他。但当记者向刘局长询问时,刘表示确有此事,但那是因为当时不太了解案情,同时说已让人去查当时的案情了,等查清后,该退就退,该没收就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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