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小棚也算建筑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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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5日10:02 哈尔滨日报 | ||
案情 2000年3月,李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期房买卖合同,合同规定房地产公司将所开发的南岗某小区10号楼2单元4楼号、建筑面积约80.34平方米的三室一厅住宅,预售给李某,每平方米价格3800元,房款305292元。根据合同李某先付了10万元预付款。同年10月,房屋建好,李某交清余款,房地产公司将房屋(包括小棚一间建筑面积8.23平方米)交付 审判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此规章于2000年已修改更新)明确规定: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者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建筑面积之和。国家发布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建筑物内的技术层超过2.2米的,应当计算建筑面积。根据上述规定,李某购买的商品房建筑面积应当包括小棚的建筑面积,房地产公司不存在欺诈行为。最终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可在一年内撤销购房合同 关于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如何计算,国家有关部委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李某购房时并不知道所购住宅的建筑面积包括了小棚的建筑面积在内,一来他不熟悉有关规定,二来在与房地产公司的合同中也未写明住宅的建筑面积是否包括小棚在内。李某认为三室一厅的建筑面积应是80.34平方米,属于本人重大误解,而不是房地产公司欺诈。因此李某以房地产公司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判令其双倍返还多收房款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只会败诉。如果李某认为买卖对于自己不合算,不想要房屋了,可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法院撤销期房买卖合同。因合同成立在《合同法》实施之前,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59条的规定,此外行使撤销权的时限须在行为成立一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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