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线买了一辆“水货” 车中介人该不该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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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7日08:37 汉网-武汉晨报 | ||
[事件]: 家住取水楼的万永昌先生想购买一辆二手轿车。在找到好友吴华商量后,吴华答应为其考察合适车辆。一个月后,吴华在二手车市场找到一辆雪铁龙轿车。万永昌验车后感到满意,于5月1日付款提车,5月10日办理了过户手续。为表谢意,万永昌支付吴华500元报酬。可是意想不到的是,该车使用到6月14日,发动机就出现了严重故障,车无法继续使用。但此 [疑问]: 万先生认为,既然吴牵线买车,还得了感谢费,就应该对车的质量负责,就应该赔偿损失。 [解答]: 湖北兴达律师事务所叶万寿律师认为,万永昌与吴华之间形成的是居间合同关系,万永昌是委托人,吴华是居间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居间人的义务是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委托人根据居间人提供的线索,自行决定是否签订合同,因此由委托人自主签订合同造成的后果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如果万永昌没有证据证明吴华有故意隐瞒前车主及其车辆的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事实,是不能要求吴华承担责任的。(来源: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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