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债主13万拖5法官“下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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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7日09:14 金羊网-新快报 | ||
日前她因行贿罪被判刑11个月 新快报讯 (记者 于任飞)为讨回在非法交易中别人欠下的巨款,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女债主数次行贿,致5名法官“中招”。昨天记者获悉,海珠区法院以行贿罪对女被告作出了判决。 私改欠条损失巨款 番禺人王娟(化名)今年51岁,只有小学文化程度。1994年起,她开始与朋友在番禺做“地下”兑换港元的生意,没多久她就在这个圈子里小有名气。 1994年3、4月间,古某、何某夫妇找到王娟欲将350万港元兑换成人民币。王娟答应古某夫妇将其350万港元兑换400万元人民币。谈成后,古、何当即付给王娟人民币200万元,因身上现金不够,他们又给王娟写下欠条,约定第二天将剩余的200万元给她。由于当时天色已晚,王娟也没仔细看就把欠条塞进了口袋。 等王娟回家在灯下展开欠条仔细一看,不禁大惊失色:古、何的欠条上竟将“欠200万元”写成了“欠200元”!她以为是古某、何某忘写了,于是自己在“200”后加上了“万”字,还在后加上一括号,加注了“2000000元”字样。 第二天,王娟拿着她“修改”过的欠条找到了古、何夫妇,两人见陈出具的欠条已被改过,便不肯将欠款付给王。同时何又向王娟借了68.7万人民币,这之后古某夫妇从没有提过还钱的事。 1994年王娟到法院起诉了古某夫妇,要求归还所欠的共268.7万元人民币。 为赢官司拖5法官“下水” 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对法律一窍不通的王娟对自己从事非法交易被“骗”的钱能否要回来心里始终没底,为打赢这场官司,王娟展开了强大的金钱攻势。她先后四次或亲自或托人向经办法官送钱,前后共有5名法官收受了她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 1995年7月,法院一审判决王娟胜诉,对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决。 2002年,一名受贿法官因涉嫌其他案受贿被纪检部门调查时,供出了王娟行贿一事。2002年5月17日,王娟被刑事拘留,并相继供认出五位法官收取了她的贿赂。目前,曾收受了王娟贿赂的5名法官已被根据情节轻重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内部处理。 行贿被判刑11个月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娟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已构成行贿罪。 最终,法院以行贿罪判决被告人王娟有期徒刑11个月。(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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