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俩花心老汉强奸弱智母女六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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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7日10:28 北方晨报 | ||
俩老汉为贪淫欲,将一患有精神病的妇女和其痴呆的女儿双双强奸,更恶劣的是其中一人竟同时与母女二人发生性行为。昨日,台安县法院向记者披露了这起骇人听闻的强奸母女案。 弱智女怀孕 2002年8月,妹妹的话犹如睛天霹雳一般把刚到家的杜某惊呆了:“医生诊断小丽怀孕6个月了,我昨天带她去做了引产手术。”“我女儿小丽怀孕了,这怎么可能?她才14岁呀。”听着妹妹的述说,逐渐平静的杜某想起了一件事情。前几天村妇女主任找到他,对他说“小丽可能怀孕了”,让他带女儿到镇医院去检查一下。当时杜某仅是简单地认为女儿是得了什么怪病,为此还和妇女主任吵了几句,但现在她的话得到了证实。那么,到底是谁使小丽怀孕的呢?在父亲和姑姑的耐心引导下,小丽这位被鉴定为中度智力发育迟缓的痴呆少女,终于说出了可能致使自己怀孕的朱老汉和王老汉。 扭曲的“桃花运” 自1996年以来,年逾六旬的朱老汉心里一直美滋滋的,对于迟来的“桃花运”回味不已。自从认识本村村民杜某的精神病妻子李芹后,朱老汉就对她产生了邪念。 那是1996年夏天的一个午后,朱老汉借口帮杜某种萝卜,悄悄地溜进其家,见屋里只有李芹一人,色心突起,遂对李芹说:“咱俩玩玩呗。”毫无性防卫能力的李芹回答:“玩就玩呗。”朱老汉心花怒放,就在屋里与李某发生了性关系。自从有了第一次的放纵,朱老汉只要一有机会便会溜到杜某家玩弄李芹,而很多时候小丽也在场。为了防止李芹乱说,他隔三岔五就给她一点儿钱。2000年12月10日上午,朱老汉像往常一样到了杜某家,见只有李芹及其女儿小丽在家,便当着小丽的面又一次与李芹发生了性关系。这时根本不懂得是怎么一回事的小丽竞提出要与朱老汉“玩玩”,听了小丽的话之后,朱老汉也愣住了,其实他早就对日渐长大的小丽有了非分之想,只是苦于没有机会下手,没想到这块“肥肉”竟送到了自己的嘴边。正中下怀的朱老汉马上当着李芹的面与小丽有了第一次性行为,事后他塞给小丽20元钱,并嘱咐小丽不要把事儿对别人说。就这样,直至小丽怀孕,朱老汉多次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半路又跳出一“色狼”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与李芹母女有关系的还不只朱老汉一人。王老汉今年58岁,因为不务正业一辈子也没有结婚,是光棍一条,一见到女人就迈不动步。2002年2月的一天,王老汉到杜某家闲溜达,因为杜某不在家,对李芹早就垂涎已久的王老汉便起了色心。先是对李动手动脚,见其没有表示反抗的意思,便得寸进尺,与李芹发生了性关系。尝到“甜头”后,只要杜某出门找活儿,他就溜到杜某家找李芹。时间一长,他又对痴呆的小丽起了兽心,采取金钱等诱惑手段两次对其实施奸淫。 花心老汉受严惩 得知小丽怀孕的家人愤怒了,立即带小丽到公安机关报案,两老汉也随之进了班房。经检验,导致小丽怀孕的是朱老汉。虽然二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均供认不讳,但却都辩解说发生性行为时母女均系自愿,他们还经常给钱,因此不能定为强奸罪。办案人员告诉他们:我国刑法规定,在明知被害人是精神不正常或智力发育迟滞(中度以上)后,仍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那么不论采取什么手段,被害人是否同意,有没有反抗均为违背妇女意志,以强奸罪论处。在铁的事实和庄严的法律面前,二老汉终于认罪。5月,台安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朱老汉有期徒刑8年,判处王老汉有期徒刑7年。(本文中的人物均为化名) 姜世伟 本报记者 张婉
两性学堂--掀起夏日阳光中的爱欲狂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