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持刀致死人命者昨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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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7日11:2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江雪 秦岭)本报去年11月24日曾报道过的“老民警大义灭亲送子投案”一事有续闻。昨日,王晓民故意杀人一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家住西安市阎良区凤凰路的王晓民现年23岁,2002年11月16日晚,其酒后刀刺3人终致1死两伤。案发后,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连夜围追堵截。王晓民的父亲王国胜是公安阎良分局武屯派出所民警,当晚找到儿子并说服其自首。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王晓民酒后无故寻衅滋事,毫无节制,连续持刀伤害3人,致死1人,手段极为残忍,故于今年5月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昨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死者家人提出了10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另两名伤者也分别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法庭上,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则围绕此案有自首情节等进行了辩护。法院将对此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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