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成都娃争分亿元遗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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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7日12:3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十余年辛苦拼搏,双流人官林德从打工仔一跃成为成都知名房地产商,并在盐市口建立了新中兴品牌商业广场。2002年1月31日,官林德因肝癌去世,据称去世前曾留下一纸遗嘱。但对这份“遗嘱”,官林德的第三任妻子邱女士一直未予认同,并以8岁儿子的名义,将官林德的父母、弟弟官林富、其女友银某告上法庭,要求重新分配官身后留下的巨额财产。 一位白手起家的富豪 官林德,双流白家镇人,自幼家境贫寒,十余岁便外出闯天下,后加入华兴建筑公司做项目经理。1996年返回成都,并很快在成都商界崭露头角。1998年,官林德与他人一起,在盐市口黄金地段建立起新中兴品牌商业广场。官林德生前曾有过4次婚姻,生命最后几年由女友银某相伴。官与结发妻子徐某生有一女;与第三任妻子邱某生有一子,现年8岁。 一份引发争议的“遗嘱” 2002年1月31日,官林德因病去世。昨天,在“新中兴”公司法律顾问向记者提供的材料中,记者注意到一份定于2002年1月3日名为《官林德关于股权无偿转让及有关问题的约定》的“遗嘱”。就是这份“遗嘱”,引起了官林德第三任妻子邱某的怀疑。 在《约定》中,官林德称自己从2001年9月开始就出现身体不适,并于同年10月上旬住进省医院,已无力开展工作,经再三思考,郑重立下了这份“遗嘱”。“遗嘱”的部分内容显示: 将成都新中兴品牌商业广场有限公司股权的90%,及四川省轻工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股权的95%无偿转让给官林富。官林富必须履行这份约定,无偿转让股权一事才能成立,只要违反约定中的任一条,各董事及他的姊妹、父母、子女经协商后有权收回全部股权,并根据当时我国有关法律之规定进行再分配。等官林德的儿子结婚后,官林富将手中得到的股权无偿转让50%给官林德的儿子。 对于白家镇的房屋,暂时分配给父母,待将来父母过世后,再将自己应得份额分给儿子。奔驰汽车分配给官林富使用,两只劳力士手表分别分给官林富和自己的儿子。 中央花园的房屋、奥迪汽车、银氏物业公司的股权全部无偿给银某。 一笔据称上亿的遗产 据邱某估计,官林德生前留下的遗产估算应有两亿元。昨天,她向记者出示的起诉书所罗列官的遗产有:成都新中兴品牌商业广场有限公司82%的股权;其分公司官氏物流集装箱货运发展公司约200万元资产;位于双流县白家镇一套200平方米的住房及一间约50平方米的营业用房;位于双流县折家镇某村的一套300平方米住宅;位于成都市玉林小区的住房两套;奔驰、君王、风度等汽车9辆;劳力士手表两只;四川省轻工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95%股份中的82%股权(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都银氏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3%股权;位于成都市武侯大道“中央花园城市别墅”一套;位于成都市社会科学院内三套住房。对于邱某的说法,官林富断然否认,“根本没有这么多!而且很多财产哥哥生前已转让。” 原告:应该另有一份遗嘱 昨天,邱女士告诉记者,她对被告出示的“遗嘱”的真实性产生了疑问,并认为官林德另有一份遗嘱。 邱称,得知有“遗嘱”是在官林德死前几天。当时她带孩子到医院去看官林德时,其家人告诉她:“后事都安排好了,你把娃娃带好,要享福了。”邱称,当时官病得很重,她无暇顾及此事。官去世后,她找到官林富要求看遗嘱。公司有关人员将“遗嘱”一页的复印件交与她,这页复印件中只有对其儿子的安排。邱要求看遗嘱的全文,但对方称遗嘱中涉及公司经营思路和人员安排,不便交给她。 邱与她的律师后来看了“遗嘱”的全文,但邱并不认同这份遗嘱。邱称,她听说另有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内容与这份“遗嘱”并不一样,但这份公证“遗嘱”现在不知在何处。 “他很疼爱自己的孩子!”邱称,她与官林德结婚后,两人相濡以沫,对官林德在事业上成功做出很大的帮助。1996年,出于种种原因,她与官林德离婚,孩子跟她。“他对自己的儿子十分疼爱。” 邱称,去年官林德因病住院后,她一直不知道其患上绝症。去年元月26日,她带着孩子到医院看望官林德,官林德亲口告诉她,把财产给了娃娃。此后一次,她带着娃娃去看官林德时,当时官林德连话都说不出来。她看着十分难受,正打算带着娃娃离开,官突然奋力挣扎起来。她于是问官:“你是不是放心不下娃娃?如果是,你就眨眨眼睛。”官林德当时不停地眨眼。 邱称,官林德那么疼爱她的娃娃,她无法相信这份“遗嘱”,而且这份“遗嘱”约定:等到官林德儿子结婚后,才由官林富将其所拥有的股权无偿转让50%给娃娃,“娃娃今年才8岁,谁知道那时公司会怎么样?”所以去年8月,她以8岁儿子的名义提起民事诉讼。 被告:绝对不存在另一份 官林德去世后,官林德的弟弟官林富根据其兄的遗嘱当上公司负责人。官林德告诉记者,他20岁过后,就一直跟着其兄四处打工,可谓辛酸备尝,是哥哥的得力帮手。 “他立遗嘱时,我并不知情。”官林富称,2001年10月,官林德因身体不适住进省医院。2002年元月1日,官林德才得知自己身患绝症。“经过两天思考,元月3日,官林德立下一份《关于股权无偿转让及有关问题的约定》,也就是大家认定的遗嘱。” 官林富告诉记者,为保证遗嘱的实施,此前还成立了由他和卢世洪等4人的董事会。但对于官林德的安排,官林富称自己当时并不知情,元月3日当天下午4时许,官林富等人得到通知赶到医院。因到场诸人都曾与官林德一起打拼多年,遗嘱宣读完后,整个病房里一片哭声。“当时我也在哭,根本没在意遗嘱到底说些什么。” 官林富称,自己都是按照兄长的“遗嘱”在办事。自从接任公司负责人后,对于兄长的遗嘱他一直是执行的。但是事后邱女士一直认为这份遗嘱存在问题,多次闹到公司,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后来经过协商。公司曾打算将价值700万元的房产交与邱女士,“这样她每年可以收益一笔可观的房租,但是她最后还是没有答应。并将我们告上法庭。”官林富称绝对不存在另一份遗嘱,对此他自己可以负法律责任。而且如果真有这样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的话,在有关部门肯定是能够查得到的。 官林富最后告诉记者,他非常疼爱自己的侄儿,哥哥这样安排肯定自有他的用心,等侄儿结婚后,他一定会将侄儿应得财产如数交给他。(本报记者 曾光 实习生 邓剑 摄影 肖敏)(官林德图片由官林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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