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商场为防小偷光顾 将“贼相”张榜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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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7日14:43 今日早报 | ||
通讯员杨东土 本报记者徐曼丽 早报讯 小偷频频光顾商场,人人气愤,但抓到小偷后,拍下照片,在商场醒目位置曝光,这样的行为是否可取? 前天,在温州火车站附近的站前商贸中心二楼扶梯口处,赫然出现这样一块牌子,上 照片的底色虽然暗,但上面的人貌清晰可辨,个个都是一副落魄痛苦样,据说这是被“修理”后拍下的。这7个人都是中年人,其中有5名女性,照片旁的空白处,有人用圆珠笔写着:此人×××。 商场里的经营户和顾客看到曝光栏后指指点点。有人说小偷可恶,商场这样做是为了加强大家的防范意识;有人对此举的合理性提出质疑;还有人挺同情小偷,说他们偷点衣服裤子,就把照片登出来,太过分了点。 商贸中心管理办公室鲍主任说:“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他说由于商场经常有小偷光顾,作案时混迹在顾客群里很难辨认,曾经有个小偷一次就偷了30多个店,这样做是想让大家提高警惕。他还说,该商场自推行这个办法后,偷窃事件就少了很多。 而温州市公安局的一位反扒民警称,商场的做法是不妥的。只有警方及其授权单位才能处置小偷。商场对小偷强行拍照并公之于众,既是越权行为,也侵犯了小偷本人的权益。 采访手记:把小偷曝光,类似情况在诸暨某商场也出现过(1月25日本报曾作报道),只不过他们对照片做了技术处理,用白纸遮住小偷的头。据说也是模仿国外一些著名超市的做法。不管是无奈之举还是舶来品,从人道主义出发,商场是否也该好好考虑一下,如何去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当然也包括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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