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立念为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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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8日02:18 新闻晨报 | ||
有专家认为,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当三思而后行 今年5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确定把《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列入2004 年的立法计划。 作出这一立法决定,除了有日前不少协会、团体提出保护野生动物的因素外,也缘于 “真正做到保护野生动物,关键在于加强大家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和理念,而不是一味依赖于法律。”张教授说。关于保护野生动物,中国除在1988 年作出专门立法外,还参加了诸如《生物多样性公约》等相关国际公约。但是,人类滥捕滥杀野生动物的行为并未因此而停止。这说明,人类的意识才是妨碍野生动物保护的根源。张教授指出,保护野生动物,人类必须树立这样的理念———野生动物并不是人类的附属品,与人类一样同是地球村的一员。人类可以适当地从中获取一些资源,但不能过量。此外,人类的心中还必须心存感激。 他还表示,只有人们树立了正确的理念,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才会深入人心。在此情况下,“即便不修改法律,效果也会非常明显。”因此,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当三思而后行。 晨报记者葛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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